关于调整从比利时赴华旅客行前检测及健康码申请要求的通知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中国驻比利时使馆强烈建议您“非必要、不旅行”。根据国内统一工作部署,自2022年5月20日零时起,中国驻比利时使馆对从比利时赴华旅客出发前的核酸检测及健康码申请执行以下最新要求,请所有旅客务必根据自身情况,仔细阅读本通知中与自己有关的内容。
一
政策要点
比利时赴华直飞航班运行状态 | 旅客类型 | 检测要求 (无论是否接种新冠疫苗,检测要求相同) |
正常运行期间 | 从比利时始发赴华旅客 | 在比利时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双核酸(RT-PCR)检测,其中至少一个核酸采样时间在登机前12小时内。 |
从第三国始发、经比利时中转赴华旅客 | ||
熔断或停航期间 | 从比利时始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旅客 | 在比利时登机/离境前48小时内进行双核酸(RT-PCR)检测,其中至少一个核酸采样时间在登机/离境前12小时内。 |
注意事项 :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比利时赴华直飞航班处于停航状态,复航时间请以驻比利时使馆网站和航空公司通知为准。
(一)本通知中“登机前”48小时、12小时,均以比利时始发航班计划起飞时间计算,“离境前”48小时、12小时,均以通过陆路方式离开比利时赴第三国中转的出发时间计算,时间严格精确到分钟,超出时限的检测一律无效;
(二)双核酸检测是指在比利时登机/离境前48小时内在两家不同的检测机构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在一家机构使用不同试剂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其中至少一个核酸采样时间在登机/离境前12小时内。
(三)检测报告需注明以下内容:“RT-PCR”检测方式、“Nasopharyngeal swab”(鼻咽拭子)采样方式、negative或positive检测结果、标本采样时间(需精确到分钟)、旅客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检测机构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签字或盖章等)。
二
从比利时始发赴华旅客行前检测及申请健康码具体要求
比利时赴华直飞航班正常运行期间,从比利时始发的赴华旅客必须搭乘直飞航班,不得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赴第三国中转赴华。对拟从比利时始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旅客,驻比利时使馆一律不审发健康码。
比利时赴华直飞航班熔断或停航期间,从比利时始发的赴华旅客可经第三国中转赴华,出发前必须首先获得驻比利时使馆审发的健康码。驻比利时使馆只为中转一次的旅客审发健康码,经第三国中转时间不能超过三天。
从比利时始发赴华旅客行前检测 及申请健康码具体要求 | ||
第一步: 进行双核酸检测 | 第二步: 确认双核酸检测 结果 | 第三步: 提交驻比利时使馆 审核 |
在比利时登机/离境前48小时内在两家不同的检测机构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在一家机构使用不同试剂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其中至少一个核酸采样时间在登机/离境前12小时内。 | 其中任何一个检测结果不是阴性(不接受“假阳”、“需确认”等说法) | 请按下文“有感染史的从比利时始发的赴华旅客”相关要求办理 |
两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网页版向驻比利时使馆申请健康码,须同时上传: 1、双核酸检测两份阴性报告 2、护照复印件 3、比利时居留证明(比利时居留卡、比利时签证等) 4、外国公民需提交有效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 5、赴华直飞航班机票行程单,或比利时—中转国—中国全部航段机票行程单(通过陆路从比利时赴第三国中转的赴华旅客只需提交中转国—中国航段机票行程单,在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航班号”时填写“陆路”字样,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航班时间”时填写陆路离开比利时的时间) 6、驻比利时使馆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如针对中资企业人员的额外要求,详见下文第五项) |
三
从第三国始发、经比利时中转赴华旅客
中转检测及申请健康码具体要求
所有拟从第三国始发的赴华旅客,如所在国有直飞赴华航班,则不得来比利时转机。所在国是否有直飞赴华航班、是否可从所在国始发经比利时中转赴华,请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答复为准。已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允许赴比利时中转健康码的旅客,请按以下要求向驻比利时使馆申请健康码:
从第三国始发、经比利时中转赴华旅客 中转检测及申请健康码具体要求 | ||
第一步: 进行双核酸 检测 | 第二步: 确认双核酸检测结果 | 第三步: 提交驻比利时使馆 审核 |
其中任何一个检测结果不是阴性(不接受“假阳”、“需确认”等说法) | 请勿申请健康码,须按照比利时当地政策要求直接返回或实施隔离后自行返回始发国 | |
两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请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网页版向驻比利时使馆申请健康码,须同时上传: 1、双核酸检测两份阴性报告 2、护照复印件 3、外国公民需提交有效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 4、始发国—比利时—中国的全部航段机票行程单(通过陆路来比利时中转赴华的旅客只需提交比利时—中国航段机票行程单,在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航班号”时填写“陆路”字样,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航班时间”时填写陆路离开始发国的时间) 5、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截图(始发国健康码在始发国登机/离境时必须有效) |
四
有感染史人员、密切接触者和
有疑似症状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
有感染史人员是指: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人员(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
密切接触者是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有疑似症状人员是指:过去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人员。
(一)上述三类人员如系从比利时始发的赴华旅客,须按以下办法执行:
1、有感染史的从比利时始发的赴华旅客
第一步,确认痊愈预审:向驻比利时使馆提交比利时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两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上述核酸检测日期应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且须在提交预审材料前72小时内完成。有关材料直接发送至驻比利时使馆邮箱blslbjj@163.com进行确认痊愈预审。驻比利时使馆将通过邮件确认是否通过痊愈预审。
第二步,隔离和健康监测:通过驻比利时使馆确认痊愈预审后,自行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详见附件)。
第三步,登机前检测: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在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结束后,按前文第二项表格中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申请健康码时,请将《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以及通过预审的邮件截图一并上传。
2、成为密切接触者的从比利时始发的赴华旅客
须从最后一次密切接触日期后的某日开始,尽快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监测期间第1天、第4天、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按前文第二项表格中的具体要求向驻比利时使馆申请健康码。申请健康码时请将上述所有核酸检测报告及完整填写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一并上传。如监测期间出现阳性检测结果,须按前文“有感染史的从比利时始发的赴华旅客”相关要求办理。
3、出现疑似症状的从比利时始发的赴华旅客
须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监测期间第1天、第4天、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向驻比利时使馆申请健康码。申请健康码时请将上述核酸检测报告及完整填写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一并上传。如监测期间出现阳性检测结果,须按前文“有感染史的从比利时始发的赴华旅客”相关要求办理。
(二)上述三类人员如系从第三国始发、经比利时中转的赴华旅客,须按以下办法执行:
1、在始发国感染、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中转旅客,在始发国申请健康码时,须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有关要求办理。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前文第三项表格中的具体要求前来比利时中转赴华。
2、在比利时中转期间感染、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中转旅客,须根据比利时当地对各类人员的处置原则和程序,直接返回或实施隔离后自行返回始发国。返回始发国后,建议第一时间向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报告有关情况,并根据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有关要求进行办理。在再次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前文第三项表格中具体要求再次前来比利时中转赴华,并再次向驻比利时使馆申请健康码。
五
中资企业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
中资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一)从比利时始发的中资企业人员必须在登机前提前至少10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申请健康码时,除满足前文第二项表格中的具体要求外,还必须上传企业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无具体格式要求,但需盖公章)。中资企业人员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时间计算标准:如1月1日开始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第10天为1月10日,最早可搭乘1月11日起飞的航班。
(二)拟从第三国始发、经比利时中转赴华的中资企业人员应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前文第三项表格中的具体要求来比利时中转赴华,并向驻比利时使馆申请健康码。
六
登陆船员
登陆船员向驻比利时使馆申请健康码的要求与普通旅客相同。其中,从比利时始发的登陆船员,在向驻比利时使馆申请健康码时,需持比利时有关部门审发的签证。如有船员确诊,同行其他船员按密切接触者对待。
七
关于核酸检测机构
驻比利时使馆不指定检测机构,比利时境内有资质的正规检测机构均可。据了解,目前比利时境内的Synlab、MCH、AML等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可以满足有关需求。鉴于各家机构预约程序、工作时间和检测耗时不尽相同,请各位旅客务必自行提前向检测机构确认涉检测各项细节,因检测报告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误机的后果须自行承担。
八
申领健康码渠道
(一)中国籍旅客申请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籍旅客可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申报个人情况并按前文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驻比利时使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二)外国籍乘客申请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
外国籍乘客可通过网页版(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 或使用手机扫描下列二维码)申报个人情况并按前文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驻比利时使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外国籍乘客登机时须出示健康状况声明书,供航空公司核对。
九
其他重要提醒
(一)本通知有关内容将视疫情形势和境外输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赴华旅客务必做好行前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及时关注驻比利时使馆最新通知要求。
(二)请各位旅客拿到检测报告后,务必仔细核对检测报告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存在错误务必及时联系检测机构进行修改后再提交驻比利时使馆审核。
(三)请各位旅客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和检测结果,如发现造假或瞒报,驻比利时使馆将考虑暂停向当事人签发健康码,并通报国内有关部门严肃追责。
(四)驻比利时使馆可视情要求旅客提供更多补充材料。
(五)健康码并非登机赴华的唯一要求,各航空公司均可能设置额外登机要求,因此已获得健康码的旅客仍有可能被拒绝登机。请务必提前向航空公司了解有关政策。
(六)以上政策适用于所有旅客,包括婴幼儿。
(七)如驻比利时使馆此前发布的涉健康码申请通知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八)如有其他疑问,可查看“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与常见问题解答链接:
驻比利时使馆
2022年5月18日
附件: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Personal Health Monitoring Form)
2022-04-29
2022-04-27
2022-04-24
202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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